火车票优惠卡管理规定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凭办理的火车票优惠卡享受购买火车票的优惠政策。
火车票优惠卡在学生寒、暑假购买火车票时须与学生证一起使用,方能享受优惠。学生应在学生证的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乘车区间,学院要对学生填写的乘车区间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不填写、涂改乘车的区间的不享受乘车优惠条件。
学生所持优惠卡中预购票次数为每学年 4 次,每学期结束前为优惠卡充值时间,各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校学生工作处办理充值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优惠卡在使用期间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凭有关证明到校学生工作处补办。严禁一人多卡、倒卖、转借或涂改优惠卡,一经发现将收回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由学生工作处连同学生证一起收回优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