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xgc 时间:2017-06-06

江西服装学院学工处文件

学字[2017]36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各地将于近期陆续开展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校2017年生源地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地区

1.申请对象必须是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部分地区)、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河南省。另外,河北省、福建省、江西省部分地区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区市是否开通,暑期可以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二、办理程序

1.为简化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 2017年学校针对省内生源依旧无需开具证明(农信社承办地),江西省外生源按照当地要求办理,申请仍将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提前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2017年继续开展线上“续贷声明”操作,请通知续贷学生务必在6月20日前完成此项操作,请要求续贷学生必须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17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准备材料》(附件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续贷学生必须完成续贷声明审核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

2.2017年暑假期间,学生持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截止时间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3.2017年生源地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关注。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贷款政策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做到“应贷尽贷”,缓解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

2.请各学院告知申贷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姓名、学号、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3.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建议以省为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地方有关政策传达到学生;同时方便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确保我校生源地贷款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附件12017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准备材料.doc

附件2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日

江西服装学院学工处

2017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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