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班级、发展部成员和心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进班级”、“优秀干部”和“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级”。
1、参评对象:全校各个教学班级。
2、参评条件:
(1)班级中同学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班级和谐融洽;
(2)班委会成员在班级中发挥了积极的管理和带头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或分院(部)组织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整体良好,未因学生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
(5)班委员会成员积极组织班级开展心理班会,并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干部”。
1、参评对象:总院和各分院发展部成员、各班级心理委员。
2、参评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积极参与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使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比较圆满成功的开展;
(3)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三) 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分子”。
1、参评对象:班级心理保健员、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分子及其他。
2、参评条件:
(1)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及班级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表现认真,起带头作用;
(2)有创新思想、有对学校、班级建设的新思路,努力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的体验,乐观进取,关爱同学,在集体中起骨干作用,营造较好的校园健康氛围。
二、评选程序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级”、“优秀干部”和“积极分子”由各分院(部)根据“参评条件” 推荐和评选,报学工处心理咨询室审核确定;
2、先进班级和个人由分院(部)推荐产生;
3、评选结果将在全校公示。
三、名额分配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级”共评选11个,设计分院、管理分院、工程分院、艺术分院各报2个班级参评,其它分院报1个班级参评;
2、“优秀部长”10人,其中总院3人,分院7人(每个分院1人);
3、“积极分子”11人,设计分院、管理分院、工程分院、艺术分院各报2名同学参评,其它分院报1名同学参评。
四、注意事项
1、各分院要认真开展好评选工作,做好宣传动员,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在800字左右,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事迹材料在500-800字左右。
3、推荐表格、事迹材料的电子材料应于2015年3月27日前上报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李庆方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工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