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为保证我校心理健康课程教育,积极组织心理素质拓展,培养更多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引导辅导员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经商教务处同意,并报校领导批准,拟从我校各分院(部)择优选用适量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有意愿从事心理健康课程教育的学工、行政人员。
二、选拔人数
暂定8人。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身心健康;
2、取得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并取得国家三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自愿担负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
四、时间安排
1、3月20日—3月27日为报名时间,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李庆方老师处报名,报名时上交教师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证的复印件。
2、3月27日—4月30日为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分为素质拓展课和理论教学课,具体培训安排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定,培训结束后由教务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试讲,择优录用,适时安排上课。
3、5月8日至本学期末为为上课试用时间,根据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本学期后半部分安排部分老师参与素质拓展课的授课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鼓励报名;
2、报名人员要做好准备,要深入课程多听课,多收集素材,认真备课;
3、选拔出的上课人员,上课待遇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4、心理咨询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运作,要及时了解情况,对选用人员要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课量。
学工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