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资助工作要求,6月23日上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会,校党委副书记唐新强、学工处长邓良峰、校资助中心主任余晓萍、学工处副处长黄朝辉、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副主任)、全体辅导员及兼职班主任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学工处处长邓良峰主持会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关键一步,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基础。会上,资助中心主任余晓萍讲解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并从认定对象、认定程序、填写材料、学生信息安全管理等8大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了解读。余晓萍主任说,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年,尤其是要确保我校农村脱贫户、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实施精准资助,认定工作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校党委副书记唐新强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更是一项良心工程。做好该项工作应该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按政策原则办事,从政策性来说,必须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二是从育人角度做事,要将资助工作与思政教育相结合、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与实践育人相结合,不仅要扶贫更要扶志,要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点到面影响一大批人,将国家的好政策落地落实,好事办好,为建党百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