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工作,方便退役复学学生办理学费减免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学费减免范围及标准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道入学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总额(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减免。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二、申报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对应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个人信息,打印对应表格(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个人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所填个人账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3、申请表需加盖学校计划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及学校公章。
4、将资料准备齐全后,交学校征兵办公室(联系人:涂老师 0791-87362366)。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登陆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打印,不可手写,双面打印);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纸上,注意身份证不要过期,过期赶紧补办);
3、《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4、系统内填报的银行卡复印件2份(以本人姓名开户,卡号需与《申请表》中的填写一致,复印好后在纸上填写好本人姓名、电话、银行卡号)。
(二)退役复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登陆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打印,双面打印,不可手写);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纸上,注意身份证不要过期,过期赶紧补办);
3、学生本人《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校征兵办公室办理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等相关手续。根据每年省教育厅规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现规定我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逾期未报送材料的,随次年应征入伍学生统一补办。
五、咨询方式
学校成立“2020年江服学费补偿、减免咨询”qq群,群号:1124175600,申请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的同学请实名加入该群(学院+姓名),学校的相关附件、通知、工作进度也将随时在线公布。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362366
附件:如何申请学费减免及学费补偿
江西服装学院学工处 武装部
2020年8月27日